2023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申报项目类别如下:
(一)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绩效评价项目
对2021、2022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除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医药与生命健康、智能电网、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以及属于新型材料、航空航天领域的所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绩效考评。
(二)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重点支持国家技术攻关奖励项目、重点产业人才企业技术研发支持项目。
(三)数字经济发展
重点支持高端工业软件产业化项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化项目、人工智能先导区应用示范项目(软件产品奖励)。
(四)支持整车企业新车型导入项目
支持整车企业导入新车型,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的条件及材料:
申报条件
注册地、经营场所均在本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失信行为、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从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
1、申报产品需通过江苏省、南京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相关适配性测试。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且已于2022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完成所有建设工作。
3、项目需于申报截止日期前自行完成验收,并按要求提交验收报告、专家验收意见等结题材料。
4、申报企业为我市统计部门纳统企业,或我市工信部门软件行业纳统企业。
5、企业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关于“验收报告”:
如申报单位项目研发方向与软件或系统相关,“验收报告”建议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科技项目测试报告来佐证。
支持力度
按项目投入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
(四)凡是需要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项目,提供的审计报告须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附有二维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不能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和利润表);
(五)线上系统中明确须上传的其他材料,需要申报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