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软件产品发票,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广州的软件产品发票究竟应该怎么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以下简称“《通知》”时没有对开票这块进行很明确的规定:有认为只要在备注栏将软件、硬件分开即可,有地区要求在发票品名上有所体现……
广州腾创软件测评郑重的提醒各企业,申报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前,开具软件产品发票有以下注意事项:
1、先去主管国税局做即征即退的备案。根据现行规范,需要的资料有:
①税务资格备案表;
②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③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事项具体可以参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2、备案后,如有发生即征即退项目,在当月完税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即征即退。所需资料:
①《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②推送申请报告(列明基本情况、退税理由、依据、规范、期限、已缴金额、应退金额等,加盖公章)
③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省级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腾创软件测评中心拥有CMA检测证书,是独立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服务覆盖北京、广东、江苏 、浙江、湖北、广西、四川、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等28个地区,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是企业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办的重要证明材料,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