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取消了吗?软件企业办理即征即退是否还要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中指出:取消软件产品、动漫软件检测证明材料。取消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由此可见,企业申报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时,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报告仍然是一项重要的证明材料,并且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的单位不再局限于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所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而是所有具备和省级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或企业出具的产品登记测试报告都能做为证明材料。
什么是软件登记测试?
对功能性、易用性、可移植性三个特性、五个子特性进行测试。通过测试检测表明软件功能基本实现,运行基本稳定,操作方便,用户手册描述完整正确,是否达到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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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0年企业即征即退办理流程
即征即退: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比如对软件企业的超3%税负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
1、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如需享受相应增值税税收减免,应在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
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当减免税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4103,政策依据:财税〔2011〕100 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