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825019240
企业新闻

浙江省软件企业评估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4-03-14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前言:软件企业评估,双软评估,软件产品评估
浙江省软件企业评估的条件

“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企业申请双软认证除了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同时也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方式,更可以让企业享受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国发〔2015〕11号文《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决定》中,2015年3月15日取消双软认证的行政审批,改为由各省软件行业协会牵头的“双软评估”。

“双软评估”指的是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

浙江省软件企业评估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的企业。

2.符合《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02-2017)中的软件企业要求,其中包括:

(1)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2)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企业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至少1件拥有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或原工信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5)企业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6)企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您想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吗?

那您就进行双软评估吧!

腾创软件测评中心拥有CMA检测证书,是独立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服务覆盖北京、广东、江苏 、浙江、湖北、广西、四川、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等28个地区,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是企业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企业评估、软件产品评估申办的重要证明材料,欢迎来电咨询~~

产品分类
信息搜索
 
腾创实验室(广州)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8号2309室01房
  • 手机:13825019240
  • 联系人:曾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