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用于申报《软件产品登记退税》、《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退税》、《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软件产品鉴定》、《软件企业鉴定》及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退税要满足什么条件?
软件产品要满足这些才能享受退税优惠:
1、自行开发,可享受退税优惠。
2、委托开发,不满足条件(具体可咨询有关部门),无法享受该退税优惠。
3、合作开发,是可以退税的,前置条件:在申请软件著作权时要按照自行开发的方式去申请。
4、第三方转让软件产品,不满足退税条件。
5、直接购买国外软件,只是汉字化处理,是不满足退税条件的;若进行了本地化整改,可以享受退税优惠。
软件产品退税政策简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现已降为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1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办理的程序:
拨打腾创软件测试中心的服务热线,达成委托测试合作意向(申报过程中有问题请致电32206063咨询)。
2、签订合作协议,提交填报软件产品信息,等待审核。
3、提交材料:
1)委托书一式三份,盖章签字
2)纸质用户手册(或说明书)一份,盖章
3)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或《产权声明》,盖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5)光盘一张(包含软件安装程序和用户手册)
4、搭建测试环境后,与软件测评中心工程师联系具体时间和地点。
5、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6、委托方领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