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软件产品认证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软件产品认证证书一般说的是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广东省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要求,已取消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审批工作,不再发放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原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有效期5年,过期则失效。
而现在软件产品登记认证是改为由各省软件行业协会牵头的“双软评估”“双软评估”有两个证书:一个是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一个是软件企业证书。
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可作为企业的软件产品申报认证的检测证明材料!
软件企业申请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用途:
以上海软件政策为例,通过评估后的该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不纳入所得税额征收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名称规范要求(广东省):
1、软件产品名称构成:企业标识+产品用途与功能+"软件"+版本号
具体表示为:X………… X…………软件Vxxx.xxx
2、产品用途与功能应以简明的方式表明该软件的运用行业、用途与功能,产品名称应尽可能用汉字表述,长度应尽可能控制在20个汉字以内。国际通用的英语单词可以应用在产品名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