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有效期5年,过期则失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规定,自2015年2月起,取消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及产品的登记备案,目前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已不再颁发《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由各省、市自治区等软件行业协会牵头申报的“双软评估”,解决软件企业项目申报和招投标中的问题。“双软评估”指的是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
双软评估的好处:
1.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或省、市确定的重点软件企业,实行”五免五减半”,其中第三至第五年已交的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征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3.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对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腾创软件测评中心具备CMA资格证书,是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服务机构,为国内企业提供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内容,出具各类软件测试报告。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可帮助企业用于软件产品证书及双软评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