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具有关键核心技术,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等的创新性产品。
广州企业注意:创新产品目录征集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自己的创新产品,经过评估和审核后,产品将会被纳入创新产品目录,并获得相应的荣誉和政策支持。
广州市创新产品目录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指导,并委托广州市科技创新企业协会开展编制,面向全市范围内征集创新产品和应用。形成《广州市创新产品目录》。
《广州市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穗府办〔2022〕19号):
支持创新产品产业化应用。
完善首购、订购、推广应用等政策措施,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为重点,编制发布《广州市创新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创新产品(服务),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在产业化应用中不断迭代升级。(市财政局、科技局)支持符合国家和省、市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对属于国家和省、市目录内的产品,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同一家企业每年度累计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推广补助1000万元。建设广州市首版次软件产品库,支持首版次软件产品开发和应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补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征集范围
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为重点进行征集,编制广州市创新产品目录。
申报条件
各企事业单位推荐创新产品需满足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属于依法在广州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推荐条件
1. 近2年相关部门认定通过的创新产品之一:(1)列入国家、省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创新产品;(2)入选的名优高新技术产品、专精特新企业产品等;(3)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的创新产品;(4)承担各级科研项目的创新产品。
2. 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的创新产品,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产品已生产并投放市场,原则上投放市场时间不满2年,且具有潜在
的社会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2)产品创新程度高,在同类产品中处于水平;或技术先进,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3)产品质量可靠,有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
申报流程:
1. 广州市创新产品目录征集采用长期征集、定期发布的方式开展。
2. 申报单位如实填报创新产品信息,并将申报材料完成线上提交。